勞工顧問委員會勞資雙方代表,同意政府建議修例,僱主若果無按照,勞資審裁處判決,清還員工欠薪,將會列為刑事罪行;加強阻嚇力。勞方代表吳慧儀,促請政府加快修例,並且進一步賦予勞審處權力,命令拖欠薪金的僱主,向員工支付額外罰款,和下令披露公司的財務狀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