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的特偵組完成偵辦前總統陳水扁,牽涉的四宗弊案,宣佈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陳水扁,妻子吳淑珍、兒媳及大舅夫婦吳景茂夫婦共十四人。控方指陳水扁夫婦的不法所得,達四億九千萬新台幣,陳水扁知法犯法,並無悔意,要求判最嚴厲刑罰;吳淑珍就大肆干政,搜刮財物,目無法紀,要求重判。而陳致中夫婦涉及洗錢,但仍未交代海外資產流向,惡行重大,要求從重量刑。 吳淑珍發表聲明,指完全無法接受控方求處重刑,是未審先判,嚴重危害當事人的人權。她強調,海外帳戶以及選舉餘款都不是貪污所得,而她確實有借親友名義開戶,但都由她運用,同其他人無關。吳淑珍說,面對控方打壓,媒體抹黑,會為清白辯護到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