飲食業職工總會主席袁福和表示,接到飲食業的員工投訴,指部份僱主為逃避繳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,要求員工工作十八個月後,休息一個月再復工,他認為情況普遍,要求勞工處加強執法。另外,他關注近日相繼有食肆結業,呼籲僱主清繳欠薪和強積金供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