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小學女教師協助前夫處理販毒收益,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兩年三個月。法官指,由於案件不涉及複雜的犯罪行為,被告沒有實質得益,加上一向受學生尊敬,已經酌量減刑。三十八歲的被告,在05至07年間,利用自己的三個銀行戶口,處理前夫的販毒收益,早前己被裁定罪名成立。她的前夫去年由泰國偷運毒品到內地時被捕,本港警方接獲通報跟進調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