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將向立法會提交《版權條例》修訂草案,建議任何人在兩星期內,定期或頻密地複製超過五百版A4紙頁面的報章、雜誌及期刊,即屬違法。政府又建議,在半年內,複製零售總值超過六千元的書本和學術期刊,或分發書本四分之一頁數,亦屬犯罪。條例將於周五刊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