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務委員會裁定,聯合醫院精神科醫生羅文友,十項專業失當成立,包括不恰當接觸病人,與病人擁有不恰當關係,私自拿取病人電子病歷,及沒有把病人未服用完的藥物,交還醫院藥房。另外五項有關同病人跳舞及午飯等指控則不成立。羅文友被指在1997至2007年間,同多名女病人發生關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