澳門新一屆行政長官選舉, 定在七月廿六日舉行,當局最遲會在六月十四日起接受提名。每名候選人競選開支上限設在八百九十四萬元。候選人要取得選舉委員會三百人中至少五十人聯署提名,才合資格參選。如果現任主要官員有意參選,必須在提名期前辭去現時職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