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及前立法會議員李柱銘的內地男子,被控無牌藏槍及彈藥案,繼續在高等法院審訊。下午傳召第二被告何維錦作供,他表示,四年前認識第一被告黃南華,與他是朋友,間中會互相借錢,去年七月,黃南華託他搜尋李柱銘辦公室地址,他就叫黃南華自己尋找,黃南華去年八月在深圳,託他帶一包文件回香港,他第二日過境後,才告知包裹內藏有手槍,何維錦說,將物品帶回家後感到驚慌,第二日交回黃南華。 另外,繼昨日傳召李柱銘後,今日亦傳召壹傳媒主席黎智英。黎智英作供說,與李柱銘是好朋友,不相信任何人會同時傷害他兩人,又說自己無欠債或同人結怨;他不覺得被人跟蹤,不相信集團旗下刊物的政治取態,會觸怒任何人,亦不認為共產黨會傷害他。第一被告黃南華是五十歲內地男子,他在警戒下否認來港殺人,但承認是受指使傷害某些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