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地男子被控無牌藏槍及彈藥案,繼續在高等法院審訊。被告黃南華的律師,指己轉做污點証人的第二被告何維錦,在庭上的口供同被捕後不同。又質疑何維錦,聲稱替黃南華帶槍來港後,收取二千五百元的動機。何維錦作供時指,同黃南華相識四年,一直以為對方叫黃華,是香港人,但至去年八月黃南華被捕,才知道對方直實姓名,以及內地人的身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