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港與德國簽定工作假期計劃協議,下月一日起生效。兩地每年會各提供一百個名額,給予對方的十八至三十歲居民前來工作,最長可逗留十二個月,受聘於同一僱主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個月,進修時間就不可超過六個月。 德國是第四個國家,與本港簽訂工作假期計劃協議,另外三國是澳洲、新西蘭及愛爾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