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舉行特別會議,討論新高中學制下,年滿十八歲的智障學生,必須先經審批才能繼續獲資助讀書的安排,教育局副局長陳維安在會上表示,由於有團體就新安排,提出司法覆核,因此暫時不會回應家長的意見,議員批評他迴避問題,決定休會十分鐘,考慮是否集體離場,以示抗議。 多個智障兒童家長團體批評,新安排是剝削成年智障學生的讀書權利,並不公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