區域法院裁定,前香港總商會主席蔣麗莉,串謀詐騙、欺詐及在認股書上作虛假陳述,三項罪名成立。案中第二被告胡思聖,串謀詐騙罪名成立,第三被告包國平,欺詐及虛假陳述,兩項罪名成立。到庭旁聽的蔣麗莉姐姐蔣麗芸表示,對裁決意想不到,但會尊重,暫時未考慮下一步行動。辯方明日會求情,預料下星期判刑。

蔣麗莉被控出任上市公司太平洋興業主席期間,串謀詐騙認股權或股份。法官指控方已在毫無合理疑點下,證明蔣麗莉的罪行;又形容蔣麗莉是非法計劃的主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