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提出多項建議,加強保障個人私隱。建議包括將瞳孔,掌紋及指模的資料,納入監管範圍。對於盜用或騙取個人資料,政府建議加強罰則。此外亦建議機構設立自願通報機制,一旦發生資料外洩,要盡快通知事主,並評估涉及的風險。 但政府就認為,不用賦予個人私隱專員公署在刑事調查及檢控的權力,認為目前由警方、律政司及法庭處理,已經足夠。政府認為,個人私隱權並非絕對,要在公眾利益,科技發展及維持競爭力間取得平衡,以免加重社會負擔,立法干預並非最好方法。政府會就建議,進行三個月的諮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