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男子假扮業主,放售紅磡海逸豪園一個單位,騙取兩名買家一百三十多萬元訂金,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四年。法官判案時指,雖然被告並非主謀,亦是關鍵人物,罪行非常嚴重,需要重判。 案情指,騙徒透過土地查冊,知道海逸豪園一個單位一千多呎單位的業主,是一名內地人,被告利用偽造樓契,在網上登廣告,假扮業主放盤,先後與三名地產代理接洽,其中兩名經紀帶客人睇樓後,分別收到準買家八十八萬及五十萬訂金,交給被告。原業主其後知道單位被人放盤,於是報案拘捕被告。三十六歲被告向警方表示,收到另一名男子一萬元,假扮單位業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