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醉酒駕駛導致四死一傷,而被判死刑的內地男子孫偉銘,提出上訴,審理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,認為不應該判死刑,但鑑於案情重大,擇日再宣判。法院指孫偉銘並非冷血,他事後積極向死傷者家屬賠償,又向法院出示有家屬簽署的諒解書。不過,有家屬對法院態度突變感到驚訝,希望維持原判,否則會上訴。 案發在去年十二月,孫偉銘酒後駕車,在成都市區內,先後與五架汽車相撞,導致四死一傷。當局發現孫偉銘長期無牌駕駛,多次違反交通條例,今年七月裁定他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」罪名成立,判處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