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管局明年一月,會更新公立醫院呈報醫療事故的指引,醫學界議員梁家騮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提出,指引對醫療事故的界定模糊不清,例如在手術中遺留物料在病人身體,不論是否引致病人再次進行手術,亦列入醫療事故。他說,骨科手術中,遺留螺絲或鐵片屬於常見,若列入需呈報醫療事故,會增加醫護人員壓力。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澄清,手術中放入物料在病人身體,事前必須通知病人,如果物料本身不應留在病人身體,就應當作醫療事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