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對夫婦禁止九歲兒子上學,早前裁定違反入學令罪成,裁判官將案,押後到今個月廿八日宣判,期望父母繼續與教育局,磋商兒子入學安排。男被告潘志輝聲言,不滿當局無了解兒子的需要,無論判決如何,都一定會上訴。

辯方律師在粉嶺裁判法院求情時表示,兩人願意讓兒子上學,只是不滿教育局建議的學校,要收取雜費,冬天時學生仍要穿著短褲,不過律師亦表示,兩人做法令人費解。這對父母前年五月起,因為不滿學校行政混亂,不准兒子上學,留在家中教導,他們亦不容許社工接觸兒子,兩名被告早前表示,不願意接受感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