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地盤工人駕駛輕型貨車,倒車時撞死八十一歲婆婆,被控危險駕駛,導致他人死亡,在區域法院判監十八個月,兼吊銷牌照三年。法官判刑時說,被告明知倒車時會有盲點,但並無落車觀察路面情況,事件為死者家人,帶來極大傷痛,任何處罰都不能令死者復生,只希望某程度上,憮平家人的傷痛,及令社會有所警惕。 廿二歲被告前年十月,在馬鞍山一條村路倒車時,撞倒並輾過一名婆婆,尾隨一部校巴司機目擊事件後響號示意,被告才懂煞車,婆婆最終不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