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對夫婦指學校行政混亂,前年五月開始禁止九歲兒子上學,連續二十個月留在家中,由中五學歷的媽媽做老師,自備教材教導。兩人早前裁定違反入學令罪成,裁判官將案,押後到今個月廿八日宣判,期望父母繼續與教育局,磋商兒子入學安排。 男被告潘志輝聲言,不服裁決,無論如何會上訴。他又不滿教育局安排的新學校,要求患鼻敏感的兒子冬天穿短褲,以及書簿費昂貴,今個月初再度禁止兒子入學。辯方律師求情時表示,兩人願意讓兒子上學,條件是教育局提供合適學校。而社署發言人表示,由於父母阻止,一直未能接觸案中男童,社工只能以電話輔導被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