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廿六歲本港女子,涉及一宗串謀假結婚案,被控四項串謀欺詐罪,在區域法院判監二十一個月。被告黃清雯承認在中間人介紹下,零六年與三名內地居民假結婚,她亦曾在零五年涉及另一宗假結婚,但在中間人指示下取消這段虛假婚姻。她表示,是為了錢而假結婚,每宗五千至一萬三千元不等,以便假配偶申請訪港簽注及最終來港定居。 入境處重申,關注假結婚案,已成立專案小組搜集情報,深入調查,在取得足夠證據後,一定會提出檢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