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男文員及一名投注站男職員,與十四歲援交少男非法肛交,在高等法院分別被判入獄兩年半及四十個月,其中三十五歲首被告,被裁定對兒童作猥褻行為罪名成立,而廿六歲次被告就兩項與男童非法肛交罪成立。 案情指,首被告去年在葵涌安蔭邨,向當時只有十四歲的男事主,作出猥褻行為及非禮。而次被告在網上聊天認識男事主,先後相約到旺角一間賓館,及被告沙田的寓所進行性交易,每次支付男事主六百元服務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