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小學校長蘇有恆,被控非禮女教師案,早前上訴得直,獲得脫罪,律政司不滿裁決,要求高等法院法官,釐清案中重大法律觀點問題,包括上訴法庭,可否依賴主審裁決中,無犯錯的事實去裁決;以及裁判官審理多過一項相似控罪時,是否一定不能獨立考慮;另外,是否一定要每罪分開審理等,以便讓控方向終審庭上訴。不過,法官認為,有關問題並無通用原則,駁回控方申請。 蘇有恆在庭外說,案件糾纏好長時間,認為公道自在人心。他又說,重投教育界的機會較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