廉署起訴警務處一名四十歲高級督察,指他涉嫌濫用公職人員身分,取得一宗懷疑詐騙案的保密資料,並將資料提供給另一人,讓他進行私人偵查。被告獲准保釋,明日在九龍城法院提堂,案件稍後轉介區域法院審理。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,指這名高級督察,涉嫌在零五至零七年期間,在無合理辯解或理由下,自行保管以警察身分取得的文件作私人用途。這些文件包括稅局文件,以及公司與土地查冊紀錄。他亦涉嫌申請五張搜查令,取得另外一些銀行文件提供給他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