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補選定在五月十六日舉行。選舉管理委員會發言人說,補選提名期將於稍後公布,提名期不得少於十四日,亦不得多於二十一日,必須於投票日前二十九至前四十二日期間內結束。選管會將確保補選在公開、公平和誠實的原則下進行。

今次補選,將填補立法會五個地方選區,各一個議席空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