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,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的提問,他說,地租是所有業主在訂定政府土地租契時,向政府繳付的租金,以換取已批租土地的佔用或使用權,與差餉作為一種政府稅收的性質截然不同,不應相提並論,政府現時無意把對差餉作出的寬免措施伸延至地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