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美集團前主席黃光裕,涉嫌非法經營、內幕交易、以及行賄案,今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一審宣判。公安封鎖法院外部分行人路,又有六至七部警車停泊,加強戒備。內地傳媒報道,估計黃光裕判刑會在二十年之內,但有可能被罰破紀錄的十億元。至於同樣被控內幕交易的黃光裕妻子杜鵑,由於在審訊期間表現合作,可能判處緩刑。 黃光裕零八年十一月被捕,案件上月廿二日開審。法院指,黃光裕零七年非法買賣港幣八億二千多萬元,而他作為中關村公司的董事,在決定公司資產重組期間,指使他人用八十五個賬戶,買賣公司股票,成交額超過十四億元人民幣,賬面收益超過三億元;他亦涉嫌向多名官員提供錢及物品,合共四百五十六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