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美集團前主席黃光裕,因非法經營、內幕交易及行賄,今早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,一審被判監十四年,罰款八億元人民幣。代表律師說,三項控罪既有以公司,亦有以個人名義定罪,暫時未決定會否上訴。 公安早上加強法院保安,封鎖法院外部分行人路,又有六至七部警車停泊,並只准家屬旁聽。黃光裕零八年十一月被捕,案件上月廿二日開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