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三十名上水育賢學校的家長,到政府總部向教育局請願,不滿校董會提出放棄辦學權,而在教師找到新辦學團體後,又取回辦學權,質疑校董會出爾反爾,無誠信,希望局方考慮學生、家長及教職員的意見,把辦學權交給新辦學團體教育評議會。教育局派員接收請願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