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男子持假槍打劫葵涌一間銀行,在高等法院被判監八年。法官判刑時表示,案情嚴重,雖然被告使用假槍,但對銀行護衛來說,同真槍沒有分別,一旦開槍, 亦會傷及其他市民。對於被告求情時指,是由於經濟壓力而犯案,法官指經濟困境並非減刑理由。 事發在去年十二月廿三日,被告衝入銀行,用假槍指嚇櫃位職員,掠走約七萬元現金後逃去,其他職員隨即按動警鐘,在附近巡邏的警員趕至,在一個巴士站制服及拘捕被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