屋宇署在零五至零九年期間,接獲接近二千九百宗有關分間單位,俗稱「劏房」的投訴,過半數樓宇六十年代落成,兩成位於油尖旺區,一成九在深水埗,另外有一成一在九龍城。署方期間發出八十五份清拆令,當中兩份涉及樓宇負荷過重,廿四份涉及滲水,其餘的涉及工程違反建築物條例,例如拆去防火門,及阻礙走火通道等。 發展局正全面檢討樓宇安全政策,由於涉及安全及樓宇管理等多方面問題,因此在決定是否進一步規管「劏房」時,要審慎考慮「劏房」的定義。同時,由於「劏房」屬廉價住屋,若定為非法,可能對基層有影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