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因庭就八名癌症病人,懷疑服用含毛霉菌痛風藥「別嘌醇」後死亡事件,作出裁決,其中三人裁定死於不幸,三人死於自然,另外二人的死因存疑。裁判官陳碧橋說,被裁定死於不幸的六歲男童李明瀚,因血癌進入瑪麗醫院,化療後服食歐化藥業供應的「別嘌醇」,之後發現受毛霉菌廣泛感染,要動手術切除部分小腸及大腸,但情況持續惡化,到零八年十一月底死亡。由於歐化藥業供應的別嘌醇,毛霉菌含量超標廿九倍,裁定李明瀚死於不幸。 而另外有三名分別來自瑪麗及屯門醫院的死者,患有血癌及淋巴瘤,雖然在他們體內找到毛霉菌,但並非致命原因,所以判定是死於自然。其餘兩名死者,未能確定是否因感染毛霉菌致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