瑪嘉烈醫院一名護士,今年四月為一個三個月大男嬰洗澡時,懷疑無測試水溫,導致男嬰下半身二級燒傷;護士管理局召開紀律聆訊,裁定這名護士專業失當,二十一日內會刊憲譴責,要求她再加強對工作流程的認識,但毋須停牌。 管理局主席汪國成說, 今次事件情況嚴重,這名護士無跟足既定程序測試水溫,令嬰兒燙傷,但考慮到她是首次犯上這類過失,而且有多封來自其他病人、同事及上司的求情信,顯示她熱心服務及願意奉獻,所以不考慮停牌。汪國成建議醫院,日後應加強監管護士工作,有無跟足既定程序,避免再發生類似意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