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訴庭駁回商人陳振聰派代表監察警方鑑證龔如心遺囑的要求。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遺產案,原審法官同意將陳振聰持有的06年遺囑、墊底紙及信封,交給警方進行筆跡、指紋及DNA鑑證。當時法官拒絕陳振聰要求派專家觀察鑑證過程,陳振聰一方今再向上訴庭提出要求,今日同樣被駁回。副庭長羅傑志指,上訴案主要針對法律爭拗 ,06年遺囑已無需再呈交法庭,因此駁回申請。 陳振聰的律師指,進行指紋檢驗會損害遺囑,而且只可進行一次, 法庭拒絕陳振聰派專家監察檢驗,對陳振聰不公平。律政司代表就指,在遺囑認證案中,法官已清楚指出遺囑屬偽造, 警方有責任展開調查,及進行化驗,刑事調查中絕對不能有疑犯在場監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