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二十八歲無業男子,今年一月廿四日,在葵涌貨櫃碼頭對開駕車時吸毒,遇到警員截查逃走,期間逆線行車、撞欄,並且一度倒車撞向警車,及在車廂內燒報紙;被捕後警員在他車內及身上搜獲六包K仔、一包可卡因。被告較早時承認四項危險駕駛、藥物影響下駕駛及販毒罪名,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四十個月,停牌五年。 法官鮑理賢判刑時說,根據心理報告,被告兩年前父親過世後有抑鬱、不成熟、不識處理壓力、自我管制能力低,批評他的駕駛行為非常差劣,幸好當時路上無其他車輛,警員無嚴重受傷,又指被告07年因危險駕駛停牌,所以判入獄及停牌五年,日後要接受駕駛態度評估,先可以重新駕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