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環干諾道中去年發生的士連環相撞奪命交通意外,澳洲籍乘客被裁定誤殺、危險駕駛、醉酒駕駛及擅取他人車輛罪名成立,案件原定今早宣判,由於被告律師求情後,法官需要時間考慮,押後至下午宣判。被告的代表律師說,有醫生證明被告事後想不起當晚發生的事,所以否認控罪,希望法官不要因此而加刑。又指被告要負上部分責任,但如果司機當時無離開車廂,容許飲醉酒的被告上到前座,未必會發生今次事件,律師認為今次事件與一般醉酒駕駛不同,又說,被告來港是為貧窮兒童做慈善工作,想不到第一日工作後就發生這件事。 二十三歲澳洲籍被告,報稱學生,去年六月二十七日,登上一輛的士,當的士駛到大會堂附近,被告與司機爭執,兩人爭奪軚盤,令的士失控,逆線連撞兩輛的士,五十八歲司機其後死亡。被告被捕後,驗出酒精含量超標三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