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長沙七月底造成四死二十傷的國稅局分局大樓爆炸案,主犯劉贅衡在市中級法院一審被判處死刑,兩名出售爆炸品的村民則判監七年。 法院表示,劉贅衡因經營虧本,產生以爆炸方式,炸死稅務分局工作人員,報復社會,他七月攜自製遙控炸藥裝置,潛入芙蓉區國稅局分局引爆,造成四死二十人受傷,他八月在廣西全州落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