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三十歲母親,因為六歲的兒子頑皮,去年十月要他脫光衣服,在土瓜灣住所外的走廊罰企,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虐兒罪名成立,判接受感化一年,並要參加更新課程,學習如何與子女溝通。 被告求情時說,希望裁判官給她機會,做個好母親;但裁判官指,被告使用這種體罰方式,社會絕對不容許,亦只會令兒子更反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