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港首宗銀行職員因銷售雷曼迷債被控的案件,在區域法院審結。法官裁定,否認銷售時失實陳述的中銀前個人財務經理張瑰瑰,證供可信,撤銷她全部九項欺詐或罔顧實情誘使他人投資罪 ;又指事隔太耐,多名事主的供詞不可信,大部分都記憶模糊,更有證人講大話。 身兼中銀香港總裁的銀行公會主席和廣北表示,對法院接受被告誠實作供,撤銷控罪感欣慰。他表示,各銀行將會繼續要求員工,依法及合規推銷產品。雷曼苦主大聯盟召集人陳浩偉,對裁決失望,認為香港司法程序,未能為他們伸張公義,但指今次是個別案件,不會影響其他追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