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港商報復生意夥伴賴帳,向美國海關發出電郵,虛報貨櫃藏有炸彈,意圖拖延對方的運貨船期,被控一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,在區域法院判監一年。行政長官批准案件在本港審訊,被告在本港服刑,毋須引導到美國。 四十二歲被告陸華,經營玩具公司,零五年一名美國買家向他購買一千箱人形公仔後拖欠尾數。被告其後冒充廣東公安局,向美國海關發出電郵,指恐怖分子企圖利用炸彈透過貨櫃運輸襲擊加州奧克蘭港,當局下令封港搜查,令港口運作癱瘓十小時。法官斥責被告以粗暴、不合法行為處理生意糾紛,以兩年半為量刑起點,考慮他認罪及行為良好,加上已被扣留四個月,判刑一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