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審議行政長官選舉條例草案,公民黨吳靄儀提出修訂,取消行政長官不可有政黨背景的條文。民建聯譚耀宗說,特首具政黨背景問題不大,只要本港政黨政治條件成熟,市民有共識,自然水到渠成;他說,自問對本港政黨發展感到失望及有愧,希望不同黨派共勉,做務實的政黨,並非單靠語言暴力。 公民黨余若薇就說,現時政府管治班子欠團隊精神,各自推卸責任,若由政黨人士出任特首,政策有延續性,市民亦可因應政黨理念,選擇是否支持,本港政治朝民主路向發展,就不能抗拒政黨政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