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律師公會譴責向主控官潑腐液行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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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1-04-01 18:34 最後更新時間 2011-04-01 18:34
外籍主控官葉祖耀在法院外被淋潑腐蝕液的案件,其中三名被告在高等法院,分別判監十一及十二年。法官形容案件有預謀及冷血,必須重判以收阻嚇作用。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,譴責暴力行為,指是對司法制度核心價值的打擊,絕對為法不容;又指事件中的傷者已復原,感到釋懷及安慰。案發在零九年十月底,葉祖耀正檢控一宗律師串謀詐騙案,中午休庭離開法院大樓時,被人潑腐蝕液,左眼及面部受傷。同案另外三名被告,昨日分別被判入獄十及十二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