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建宗說僱主需與僱員商討飯鐘及休息日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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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1-04-28 14:30 最後更新時間 2011-04-28 14:30
最低工資星期日實施,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表示,飯鐘及休息日屬僱用條件,勞資雙方應透過協商解決,若僱主未能承受飯鐘及休息日計薪,一定要與員工商討,不能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,希望勞資雙方和衷共濟,順利落實最低工資。張建宗又說,落實最低工資後,會加強巡查僱主有否違規情況,初期針對教育僱主,了解條例要求,相信五月底至六月初,會大約知道最低工資落實的情況,若發現僱主蓄意違法,會嚴厲執法,勞工處會加快處理涉及的勞資爭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