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西及河北的法院,分別審理四宗問題奶粉案件,十四名被告,其中兩人判終身監禁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沒收個人財產;另外四人就判監十至十五年不等。涉及這四宗問題奶粉案的官員,共有五十三人,當中廿三人被撤職、降職或免職,職級由地廳級幹部至鄉科級以下幹部都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