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表示,基本法二十三條並非洪水猛獸,贊成港府盡快立法。至於應該何時立法,梁愛詩說,應該由政策部門掌握全盤情況後決定;她又指,其他國家關於國家安全的法律,都是由國家訂立,但鑒於本港情況特殊,基本法賦予本港自行立法的權利,應該珍惜。不過,前全國人大代表吳康民就認為,現時社會矛盾仍然很多,要等社會矛盾減少,才是立法時機。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,日前亦表示,下屆政府應該要處理廿三條立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