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安專家委員會說訂立塑化劑可容水平保障健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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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1-06-03 14:01 最後更新時間 2011-06-03 14:01
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說,會規定本港出售的食品,塑化劑含量不可以超過每公斤一點五毫克水平,亦會將塑化劑納入恆常監察範圍。
食物安全專家委員會主席關海山表示,有關塑化劑水平足以保障公眾健康,一旦超出水平,顯示食物中已摻有雜質,或誤用包裝物料。關海山又說,以每名市民每人平均進食三公斤食物計算,一個六十公斤成年人,即使每日進食的塑化劑已到達上限,亦不會超逾世衛訂定的每日可容忍攝入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