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陣歡迎上訴委員會接納七一遊行條款上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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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1-06-28 13:10 最後更新時間 2011-06-28 13:10
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,接納民陣就七一遊行警方批出不反對通知書的其中兩項條款上訴,包括警方要求民陣確保在無人未經申請進行籌款,及所有遊行人士抵達政府總部後要立即離開;代表民陣上訴的麥德正歡迎裁決,他說,上訴委員會同意他們的觀點,民陣無需就這兩項規定作出保證,並釐清民陣的角色,是協助警方維持秩序,但不可能擔當警方的職責。
上訴委員會表示,是考慮到警方及上訴人各自提出的憂慮,更改兩項條件,警方早前已同意修改字眼,又同意刪除組織者如果辦不到就可能會被檢控的字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