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志雲主持逾百集《志雲飯局》無收報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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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1-07-06 13:02 最後更新時間 2011-07-06 13:02
區域法院繼續審理,無線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等三人,被控串謀詐騙及貪污案,由無線電視前非戲劇製作總監何麗全作供,他確認,陳志雲為無線主持近一百六十集《志雲飯局》,是有權收錢,但他從未收取報酬,但亦承認,不知道無線與陳志雲之間,就陳志雲做幕前工作達成甚麼協議。何麗全又表示,陳志雲並非無線經理人合約藝人,在接受外界工作時,無線不可以代他收錢,但就可以透過經理人收錢,前提是先獲得公司批准。何麗全供詞顯示,零九年陳志雲及黎耀祥出席奧海城倒數活動,會計部有文件,指明不會支付酬金給兩人,何麗全指,文件有交給陳志雲,所以確認陳志雲,知道有關安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