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協會致函警務處長曾偉雄,指警方在七月一日晚示威期間,在無預警下向記者噴射胡椒噴霧,以及拘捕採訪的記者,對警員的粗暴對待表示憤怒,促請曾偉雄採取補救行動。警方晚上表示,七月二日凌晨在中區採取拘捕行動前,已不斷呼籲非示威人士離開現場,警員使用最低武力,是針對使用暴力的人士及保護其他在場人士,被捕人士都是坐在地上拒絕離開的示威者。警方又指,一向尊重新聞及採訪自由,並有指引訂明現場的警務人員以互諒互讓態度盡量配合傳媒工作。記協早前收到投訴,當晚最少有三名記者的面部及眼部,被胡椒噴霧直接射到,另外有兩名攝影記者被撞倒地,其中一人要送院。記協又強烈不滿,警方在新唐人電視台確認一名實習記者被捕後,仍將記者拘留超過十小時,要求警方解釋,及無條件撤銷指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