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一個委員會,討論加強打擊藥後駕駛草案。運輸業界普遍歡迎當局對六種毒品,包括可卡因和俗稱K仔的氯胺酮,採取「零容忍」。但對於草案只容許司機服用醫生開的藥物,不知道會影響駕駛的情況下,可以免責,有業界代表就擔心,如果司機服用自行購買的成藥,以至內地醫生處方的藥物,影響駕駛狀態,會觸犯法例。至於草案授權警方,對可疑司機做藥物測試,有團體擔心警權過大,希望測試程序有透明度,或是由醫護人員做測試。草案規定司機被驗出體內有毒品,即屬違法,最高監禁三年和罰款二萬五千元,初犯停牌最少兩年,再犯停五年。而新例之下,重犯藥駕的司機可以被判終身停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