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傭就居港權提出司法覆核,本月廿二日開審,行政會議早上召開特別會議,討論港府一旦敗訴的應變措施,消息人士指,政府不會在案件最終審結前,尋求人大釋法,如果案件敗訴,才決定下一步行動,包括提請人大釋法,及視乎案件發展,採取行政措施,限制外傭在港工作的年期,不可以超過七年。